我院检察长列席区法院审判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8-09-17

检察要闻   VOL.64




9月14日下午,揭东区法院院长林阳主持召开区法院第191次审判委员会,我院检察长林楚峰应邀列席了会议,参与研究讨论我院提起公诉的一起刑事案件,合力解决案件的争议焦点,确保案件得到准确定性和公正处理。


会议开始前,林楚峰检察长对区法院长期以来大力支持我院各项工作表示感谢。他指出,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是我国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院的一项监督职权,是我院认真贯彻高检院张军检察长和省检院林贻影检察长关于贯彻落实“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的重要指示精神,促进法检工作交流,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大好局面又一有力举措。他同时指出要建立起我院与区法院的良性互动关系,共同提升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满意度。



林阳院长对林楚峰检察长等人列席区法院审判委员会表示欢迎,他同时表示要进一步完善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长效机制,真正让审判委员会成为检察院与法院相互沟通、共同进步的平台,共同承担好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责。


案件讨论中,区法院案件承办人就案件事实、证据采纳、法律适用等方面作汇报。林楚峰检察长随后依法履行监督职能,就案件的争议焦点发表检察监督意见,阐明了我院对案件处理的基本立场,并活用证据链充分论证了案件指控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案件讨论结束后,区法院审判委员会经表决,采纳林楚峰检察长发表的检察监督意见。



文稿、审核   /   曾文洲

编辑   /   孙子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