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东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11

为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司法办案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的有关规定,本院决定对苏某元、揭阳市揭东区锡场镇新置寨经济联合社涉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廖某波涉嫌故意伤害罪,吴某财、吴某福涉嫌故意伤害罪以及揭东辖区药店职业医师人证分离监督线索案等案件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51015日(星期三)900

二、听证地点

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检察院三楼听证室

三、参会人员

听证员、人民监督员、检察办案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参加听证人员需出示身份证件,并配合工作人员安排。

特此公告。

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检察院

               2025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