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之窗
当前位置:首页 > 法治之窗
揭阳市关于公开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6-09-02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长治久安,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欢迎广大群众踊跃检举揭发。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一)利用信息网络有组织地实施裸聊敲诈、非法放贷、非法催收、网络“套路贷”、舆情敲诈、恶意索赔、强迫消费、劳务碰瓷、色情敲诈、碰瓷敲诈、网络暴力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二)采取跟踪滋扰、威胁恐吓、聚众造势等手段实施“软暴力”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选举、侵吞集体资产、欺压残害群众的“村霸”“乡霸”,垄断资源、强揽工程、恶意竞标、滥开滥采的“沙霸”“矿霸”,垄断经营、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干扰破坏工程建设的“街霸”“市霸”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四)制贩毒品、开设赌场、组织卖淫等黄赌毒与黑恶势力合流,以及与境外黑恶势力勾结、组织偷渡、走私护私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五)操纵、教唆、胁迫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六)涉黑涉恶腐败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问题线索;

(七)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及涉黑涉恶在逃人员线索。

二、举报须知

(一)举报线索请尽量写明涉案人员姓名、户籍地、经常居住地、联系方式,以及违法犯罪发生的时间、地点、作案方式、资金往来等情况,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录音、视频、聊天记录、合同、转账凭证等)。

(二)为便于核实反馈,鼓励实名举报,请注明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受理机关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依法保护举报人安全;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惩处。

(三)举报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严禁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严禁借举报之名实施打击报复;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凡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人员,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积极退赃、检举同案人员的,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三、举报方式

(一)揭阳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寄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临江北路市机关大院1号楼13楼市扫黑办(邮编:522000)

电子邮箱:

13642462607@163.com。

(二)各县(市、区)

1.榕城区

邮寄地址:榕城区人和路22号榕城区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522000)

电子邮箱:

rczfwshb@163.com。

2.揭东区

邮寄地址:揭东区曲溪街道滨江路901号党政办公大楼后4楼2402政法委员会(邮编:515500)

电子邮箱:

jdpshce@163.com。

3.普宁市

邮寄地址:普宁市流沙大道西46号市党政机关办公大楼附属楼八楼20811室(邮编:515300)

电子邮箱:

pnshb2231986@163.com。

4.揭西县

邮寄地址:揭西县人民政府大院老楼四楼412室(邮编:515400)

电子邮箱:

jxzfw5589180@163.com。

5.惠来县

邮寄地址:惠来县惠城镇南门大街1号楼县扫黑办(邮编:515200)

电子邮箱:

HLshceb@163.com。


揭阳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9月1日


来源:揭阳政法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