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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三大举措,打造未检品牌
发布时间:2017-12-21

——揭东区检察院因地制宜开展未检工作

近3年来,我院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坚持办案过程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健全分案起诉、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犯罪记录封存等未检工作制度。同时积极探索实践,围绕“耐心教育、用心感化、倾心挽救”的未检工作理念,与地方党委、教育系统、社会机构携手合作,逐渐走出了一条未检工作课堂化预防、工学化观护和社会化疏导之路,为未成年人共沐法治阳光撑起同一片蓝天。
    一、检教联合,走“课堂化预防”之路,开启中学生新入学思想道德教育新模式
    根据高检院和教育部的统一部署,我院与揭东区、揭阳产业园教育局分别成立了“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领导小组,并经多番探讨,在联合编印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手册的基础上,决定利用中学新生刚入校的思想道德教育机会,对所有新生开展一场预防在校生违法犯罪的警示教育,现场解答新生们一些涉法疑问,以提高新生们的法制观念。
    具体实践当中,我院通过这种模式,3年多来先后组织未检办检察官在揭东区和揭阳产业园10多所重点初中、高中学校的新生当中进行巡回警示教育,分发宣传小册子1000多册,面对面解答新生涉法疑问100多个,最大限度增强了新生们理智解决校内校外碰到的涉及自身权益问题的能力,基本杜绝了在校中学生发生群体斗殴现象,学生之间的故意伤害案件逐年减少,校园安全局面基本形成。
    二、检政携手,走“工学化观护”之路,开启未成年人不捕不诉工学帮教新途径
    为解决涉案未成年人被不捕或不诉之后,特别是被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三无”(无监护人、无固定住所、无经济来源)涉案未成年人的延伸帮教问题,使其彻底摆脱心里阴影,正常回归家庭、重返社会,我院经过不断协商,争取到曲溪街道党工委的大力支持,联合在曲溪街道开展未成年人观护基地建设,以解决当今未检工作的这一大难题。
    具体实践中,由我院、曲溪街道团委与当地一家生产性企业签订协议,在不影响企业生产安全和正常工作秩序的情况下,由企业适当安置以上涉案未成年人。涉案未成年人的观护期为3至6个月,主要是参加企业生产、学习劳动技能、接受教育考察和参与公益行动等,企业参照实习、学徒人员标准给予生活补助或工资,并对于观护期满表现良好的观护对象,可以留用为正式员工。观护期间由检察官、团委工作人员、专业心理咨询师、企业职工组成观护帮教小组,以矫正涉案未成年人认知偏差和心理问题,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促使其认同社会主流价值,为重新融入社会做好准备。
    三、检企合作,走“社会化疏导”之路,开启在押未成年人心里疏导服务新篇章
    鉴于涉案未成年人的主体特殊性,决定了设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的目的不是捕了多少人、诉了多少件、判了多少案,而是在于教育、转化、挽救了多少失足少年。因此,我院变检察帮教一肩挑为与社会机构合作发力,共同帮助涉案未成年人摆脱心理障碍,树立重塑人生态度,主动悔过自新,积极配合调查,争取良好表现以期早日回归家庭社会。
    具体实践中,我院与揭阳市万馨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签订了为期2年的《未成年人案件心理咨询、社工服务合作协议》,依托该服务中心的专业心理咨询和社工专家团队优势,开启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和社工服务的新篇章。根据协议,在我院办理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服务中心将按照我院的办案需要,及时指派具有三级以上资质的心理咨询师及社工师助理以上资质的社工人员,为涉案未成年人同步提供心理测评和心理疏导,并开展持续性的心理调适、心理危机干预、心理矫正、心理康复、亲职教育及亲子沟通辅导等工作,此举不仅极大缓解了我院未检办因工作量大而人员少,以致实践中有些工作无法及时做到位的尴尬局面,而且为我院依法作出最终处理决定及制定跟踪帮教措施提供科学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