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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检察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整治内容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13

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部署,进一步推进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检察院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有序开展,现将"顽瘴痼疾"整治内容进行公布,恳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一、投诉举报具体内容

(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二)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三)违规参股借贷;

(四)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五)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

(六)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

二、投诉举报原则

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对利用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检察院诚挚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请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改进意见。

三、投诉举报方式

受理投诉举报、反应相关问题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6月15日的工作日工作时间。举报电话:0663-3266011(工作时段)12309(全国统一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揭东区曲溪街道金凤路49号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邮编:515500电子邮箱jdjcy3266015@163.com

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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